Sunday, March 07, 2010

疑人要用,用人要疑

我们经常听过:疑人不用,用人不疑。这就是所谓人们常说的“信任”。

我们在做人、做事都或许需要彼此的信任,才不至于让自己凡事抗在身上,累坏自己,适当的授权给信任的人,将能够减轻本身的责任负担,更能够加强绩效,倍增自己的时间与能力。

可是要找到一个自己完全信得过的人又谈何容易?因此许多人就有了彼此信任的条约,例如黑字白纸的合约、事先约法三章等等策略,以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冲突。

有合约又怎么样?许多还不是一样视若无睹,不把合约放在眼里,照样毁约,你又能怎么。



因此,在新的企业人性管理当中,我们需要做到“疑人要用,用人要疑”的状况。我们不可能找到所有的下属、伙伴都是自己信任的,可是他们或许有才华、有能力、有智慧、有人脉、有经验等等,这些是我们需要的人才,因为他们拥有我们所需的条件,只是信步信得过则有待考量。

当然,彼此的合作需要信任,可是真的是100%的信任吗?那又不见得。任何的合作都需要彼此的信任,更需要彼此的质疑,因为质疑是促进脑力激荡的关键。若是两个人的意见都是一样的,那岂不是有一个是“多余”的吗?

当我们在用人的时候,我们当然在开始的阶段不能够完全的信任,因此大家都不了解彼此,当大家相处久了,所谓日久见人心,我们再慢慢的建立信任的桥梁。

我们用人的时候,并非指完全对对方的能力有所怀疑,只是不能够太过于放心,导致自己不闻不问的状态。就算是自己的亲信,我们还是需要抱着质疑的态度,凡事警惕,才能够达至更好的绩效。

英文字的BELIEVE(信任)也隐藏着一个LIE(谎言)。

1 Comments:

At 1:14 PM, Anonymous tzongyih said...

第一次来到这里,
感谢您的分享,
信任与不信任都有好的一面,就看您怎么看与其所在的是什么位置!
很棒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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